精准材料高等研究院研究生生活津贴发放办法

作者:时间:2021-01-20点击数:

精准材料高等研究院研究生生活津贴发放办法


第一条  根据烟台大学研究生相关规定,特制定本办法。 本办法适用于规定学制年限内的已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,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状态的研究生不享受生活津贴。

第二条 研究生生活津贴发放的目的是保障研究生维持一定的生活水平,鼓励研究生潜心从事科学研究。

第三条  研究生生活津贴标准为:研一的硕士研究生,每月400元;研二和研三的硕士研究生,每月600元。博士研究生(联合培养)800/月。参照《烟台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(2015)》根据实际工时考核情况,及时对研究生生活津贴的发放作出调整:如果当月病假超过一周或事假超过3天、并且未能在当月补足工时应当取消当月生活津贴。

第四条  假期津贴制度:

1.暑假(通常包括78两个月份):

休息1周或以内(自然日):按照常规生活津贴标准的两倍发放;

休息1周以上2周以内(自然日):按照常规生活津贴标准发放;

休息2周或以上(自然日):不发放常规生活津贴。

2.寒假(通常包括12两个月份):

休息2周或以内(自然日):按照常规生活津贴标准的两倍发放;

休息2周以上3周以内(自然日):按照常规津贴标准发放;

休息3周或以上(自然日):不发放常规生活津贴。

第五条 实行科研成果奖励。发表SCI四区收录或EI(不包括会议EI)收录论文,奖励1000/篇;发表SCI三区收录论文,奖励1200/篇;发表SCI二区收录论文,奖励2000/篇;发表SCI一区收录论文,奖励3000/篇。论文以期刊接收为准。申请发明专利500/件,授权后再奖励500/件。

第六条 参加会议奖励。参加国内或国际会议,或最佳口头报告、最佳墙报以及最佳论文,奖励500/篇。

第七条 以上所述奖励的文章、专利等科研成果,学生均需为第一完成人,精准材料高等研究院为第一完成单位。

第八条 考核制度。每学期考核一次,分数据考核和导师考核。数据考核:包括工作时间、是否按时组会、实验数据、报告PPT交付以及负责的实验室/办公室的环境、健康、卫生检查情况。导师评价:根据研究生的工作能力以及态度进行考核。

第九条 考核后资金发放分为三等:

1. 按照原来的标准发放:由科研导师决定。

2. 按照原有标准的70%发放:由科研导师决定。

3. 取消助研津贴发放:三次或以上缺席组会,或没有按照组会的要求进行报告或者数据交付。

第十条 每月25日之前发放津贴。

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,解释权归精准材料高等研究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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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考资料

1. 《烟台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2015),http://yjs.ytu.edu.cn/info/1033/1644.htm

2.《烟台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》,yjs.ytu.edu.cn/info/1015/2078.htm

3. 《烟台大学研究生中期筛选暂行办法》(2015),http://yjs.ytu.edu.cn/info/1033/1643.htm

4.《烟台大学硕士、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》(2015),http://yjs.ytu.edu.cn/info/1034/1657.htm

5. 《材料科学与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》,emc.ytu.edu.cn/yjsjy/clkxygc.htm

6. 《材料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》,http://emc.ytu.edu.cn/yjsjy/clgc.htm

7.《烟台大学学生高水平学术成果奖励办法》

8.烟台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(修订)

9. 关于开通2015年度JCR期刊分区数据(中科院分区), http://kyc.ytu.edu.cn/info/1075/1193.htm

10.中科院期刊分区表在线平台,http://www.fenqubiao.com/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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